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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0:25:26 股吧网页版
振华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规范要求,结合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而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措施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重大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是在董事会统一领导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监督责任,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与实施。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检查小组认真落实内部控制评价规范要求,于开展评价工作前,制定下发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业务培训,并以“本部+子公司”的组织形式确保此次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及重点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评价全面性、重要性及客观性原则,确定评价企业范围、业务及事项、高风险领域和风险点等内容。

1.企业范围

公司将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12 户企业确定为实施内部控制评价的对象,包括公司本部及 11 户子公司。其中,子公司中国振华(集团)新
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属子公司江苏振华新云电子有限公司纳入其评价范围内。纳入评价范围企业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业务范围及重点

公司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业务范围,并基于风险导向原则,将人力资源、合同管理、采购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等业务事项确定为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重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结合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实际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由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检查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将内部控制区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两个部分,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5% 利润总额 3%或 0.6 亿元≤错报<利润总 错报<利润总额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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