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2025 年 10 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促进公司经营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品交易所有关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应以公司或各子公司名义设立专门的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个人或其他单位帐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第三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目的商品期货业务,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公司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交易生猪等品种,目的是为公司生产经营的产品进行套期保值。
第四条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在期货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不得超过现货量的 50%,相应的期货头寸持有时间不得超出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者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二)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应当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第五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事先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通过,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得开
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第二章 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分管业务副总裁组织建立期货决策小组,具体负责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有关事宜。期货决策小组由分管业务副总裁、公司总裁助理、公司财务总监、畜牧板块总经理、畜牧板块财务总监、畜牧板块销售副总经理、畜牧板块生产副总经理组成。套期保值业务其他小组成员按分工负责套期保值方案及相关事务的审批、监督及披露。
第七条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架构设置如下:
第八条 公司按以上组织架构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应岗位并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管理。主要部门及岗位职能:
(一)决策小组职能:
1、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审批套期保值业务策略与方案,并监督管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实施;
3、负责向公司董事会、经营层报告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4、负责套期保值业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理;
5、行使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职责。
(二)风控组职能:
1、对套期保值交易进行日常风险监控;
2、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合规检查。
(三)期货业务组职能:
1、负责行情分析,给决策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盯盘和执行交易;
3、负责市场异常情况报告,负责情景分析与压力测试;
4、套期保值资金预算、收支与管理;
5、套期交易与结算,套期会计核算,套期保值台账处理。
第三章 授权制度
第九条 与经纪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程序审核后,由开户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交易合同签约授权书应列明有权签约的人员名单、可签交易种类和限额。
第十条 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期货交易授权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四章 套期保值方案制定和操作流程
第十一条 决策小组统筹组织对现货情况和市场行情进行洞察、分析,并根据现货情况和市场行情,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套期保值授权计划内提出的套期保值业务规划。在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或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 期货业务组根据决策小组提出的套期保值业务规划,制订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报经决策小组批准后按照计划执行。批准后的套期保值业务方案
应及时报送财务部、风控组等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 期货业务组期货操盘人员根据经批准的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填写注入或追加保证金的付款通知,根据公司相关资金支付审批制度规定审批同意后交财务部执行付款。
第十四条 期货业务组期货操盘人员根据经批准的套期保值业务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向期货公司下达指令交易,并及时反馈操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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