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秋生)
作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秋生,男,汉族,1968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1992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交通大学,现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国家交通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企业兼并重组研究中心主任,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况。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本人出
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张秋生 6 5 1 0 否 1
注:本人因工作安排请假,未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在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在董事会决策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所有议案均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9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8 次,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1 次。本人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监督,对各项议案经审慎考虑和客观判断后均投了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本人
应出席会议 2 次,均已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经审慎考虑和客观评价,对相关议案投了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已亲自
出席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恪尽职守,对公司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确保相关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织的战略研讨专题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了罗牛山公司整体及下属各事业部的三年战略规划汇报,会上结合生猪养殖行业低迷波动的宏观现状与趋势,围绕公司生猪养殖主业方向、产业链延伸、资产运营效率、治理能力现代化及资源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多项专业建议,强调应以行业研究为基础、以清晰战略为指引、以科学的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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