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爱芝)
本人作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于爱芝,女,汉族,1974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2002 年 9 月至
今就职于中央财经大学,历任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上海宝山区农委顾问。其间,2003 年至 2006 年在中国农业科学院从事
博士后研究。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9 月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从事
访问研究。2018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总
部担任伙伴关系与南南合作办公室国际顾问。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独立性进行自查,确认符合独立性要求,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亦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会,本人
均亲自参加,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
姓名 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于爱芝 6 6 0 0 否 2
2025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在决策时积极主动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对会议的所有议案认真审阅,均投了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履行各项职责。
作为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并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会议,认真审查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情况、履职表现及薪酬管理制度,确保薪酬政策的合理性、公平性,并向董事会汇报了审查意见。未发现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公司未发生监管处罚、违规事件和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 9 次,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重点关注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已亲自
出席,认真审议了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并发表了明确的审查意见,确保相关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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