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近平)
本人邓近平作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任职期间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邓近平,男,1963 年出生,农学博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江西农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导;2009 年 5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湖南农业大学研究员/博导;2016 年 1 月至今任华南农业
大学研究员/博导。自 2009 年以来,兼任国家生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秘书长。曾任香港惠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惠州东进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况。本人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独立性进行自查,确认符合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亦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本人亲
自参加、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邓近平 6 6 0 0 否 2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公司会议相关情况和资料,对本年度提交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讨论,谨慎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在任职期间,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 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 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就提名或任免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发挥专业职能,列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关注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已亲自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在审议及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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