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交地产进行了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报告如下: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交地产
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锡铭 联系电话:1582288603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云帆 联系电话:1381037422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杨云帆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核查期间”)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 4 月 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以下简称“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是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 是
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是
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 不适用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否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注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是
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 是
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是
(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 是
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 是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是
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是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 是
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 是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 是
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是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 是
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 是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 是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三条所列):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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