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5 年度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
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二、公司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2025 年 11 月 10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第七
次会议,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委员会查阅了安永华明有关资质证照及相关信息,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2 月 18 日,年审注册会计师向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交
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审计总体策略》(以下简称《审计策略》),委员会成员会同年审会计师,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2025 年度基本经营、财务情况进行了交流,就审计机构独立性、《审计策略》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审计策略》制定详细,责任清晰,严格执行可以保障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同时要求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时、充分、有效的沟通,充分听取证监局、交易所的意见,确保公司 2025 年报的真实性及完
整性。
2026 年 3 月 27 日,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策略实施、公司财务
报表及附注初稿等内容与委员会进行了沟通,并提出初步审计意见,即拟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就公司财务报表与管理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对财务报表中有关收入确认、资产减值等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年审注册会计师和委员会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充分听取了委员会的意见,就年度审计中所有重大方面达成一致意见。经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年度财务报告已较完整,未有重大遗漏,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的生产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情况。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同意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
三、总体评价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年审会计师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督促年审会计师客观、准确、及时、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的监督职责。
安永华明的年审注册会计师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
胜任,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
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