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铜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2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2,260,268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65,499,956.4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51,238,552.60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由保荐
机构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
出具了勤信验字〔2024〕第 0049 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 471,504,597.80 元,其中 2024 年度支付 418,092,723.75 元(置换先
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28,442,736.83 元,补充流动资金 289,649,986.92 元),2025 年度支付金额 53,411,874.05 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79,821,818.77 元,其中 129,821,818.77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350,0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
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朝阳街支行 141141263013003085425 129,819,031.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 029900161310008 2,044.3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垣曲支行 141773868712 743.29
合计 129,821,818.77
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350,00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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