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2025 年,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容诚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截至 2025 年
末,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所关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相关资料,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计划,主动与容诚所沟
通,掌握会计师审计进展,确保重点关注事项审计核实到位,听取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其在约定
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2026 年 3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作为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容诚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容诚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容诚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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