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8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6-05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公司与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创新药研发与外包定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CDMO项目”)的合作关系达成共识。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由双方另行签署具体协议。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 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公司与合作方后续签订的 具体项目协议以及实施情况而确定。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战略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杭州德睿智 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睿智药”或“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优 势互补的原则,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甲乙双方结成战略 合作伙伴,开展CDMO项目的长期合作。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战略框架协议的签署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 批准。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德睿智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C0AB83
3.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科技 园路2号2幢19层1901-1914室
4.法定代表人:Niu Zhangming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与公司关系:德睿智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 合作内容和要求
1.甲方将依据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授权协议等内容,授权并委托乙方进行项目的研发和生产工作,乙方将严格按照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工艺和技术进行工艺优化和生产。
甲方将依据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同意授权乙方使用其提供的工艺和技术,乙方承诺从甲方接收的工艺和技术仅用于合作项目的生产,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工艺和技术为第三方提供任何生产和服务。
2.核心路径优化与技术协同
双方将深度融合各自优势与资深专家经验,共同构建精准、经济且高效的化合物合成路线开发体系。合作重点在于推动相关技术在化学合成与工业工艺中的深度应用,通过对合成路线与生产工艺的全链路优化,实现显著的降本增效,攻克行业关键技术难题。
3.甲方应与乙方签订独立的订单,并约定价格、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等信息,双方就订单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应根据订单按期合格交付产品给甲方。
4.乙方应尽其最大努力提供甲方优惠的产品价格、提高供应效率并降低供应成本。若成本降低的,甲乙双方协商降低采购价格,共享利益,应根据合同约定执行,如无合同约定则应由双方协商共享。
(二)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双方确认,因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项目研究开发成 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如甲方决定将因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 申请专利、著作权登记的或依据法定程序取得其他权利的,乙方应给予必要 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参加甲方组织的关于开发成果的讨论会、审核相关申 请文件等。
3.乙方开发人员享有在开发成果文件上写明开发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 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但乙方在申请荣誉证书、奖励前需要征得甲 方的书面同意,若未涉及泄密的,甲方应当予以同意。
4.在甲方提供的工艺和技术不存在侵犯第三人任何权利的情形下,乙方保证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也不违反乙方(包括乙方人员)与第三方的保密义务或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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