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要约人或本公司证券的邀请或要约,亦非于任何司法权区构成任何对表决或批准的招揽。
PETRUSHKCOLIMITED HOPEWELLHOLDINGSLIMITED
合和实业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4)
联合公告
(1)PETRUSHKCOLIMITED建议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以协议安排方式
对合和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私有化
(2)建议撤回合和实业有限公司上市地位
延迟寄发计划文件
要约人的独家财务顾问
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
兹提述合和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及PetrusHKCoLimited(「要约人」)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五日联合刊发之公告(「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要约人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对本公司进行私有化的该建议。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的规定,计划文件通常应于联合公告日期起计二十一日内(即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或之前)寄发。
诚如联合公告所述,该建议受限于(其中包括)该计划在法院会议上获批准等其他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待该等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后,该计划方告生效。高等法院须进行法院聆讯方可发出召开批准该计划的法院会议的指令。由于需要更多时间完成计划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估值报告及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函件),同时为配合高等法院的排期,本公司已向执行人员提出申请,并获执行人员授予同意将寄发计划文件的最后日期延迟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有关该建议及该计划的详细时间表将载于计划文件及将于寄发计划文件时刊发的公告内。
警告:务请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注意,该建议须待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后方可作实,因此该建议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实施。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的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有关人士如对其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彼等之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承董事会命 承董事会命
PETRUSHKCOLIMITED 合和实业有限公司
胡应湘爵士 郭展礼
董事 董事副总经理
香港,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于本公告日期,要约人、控股公司及顶层公司各自的董事为胡应湘爵士及胡爵士夫人郭秀萍女士。
要约人、控股公司及顶层公司的董事共同及个别地就本公告内资料(有关本集团的任何资料除外)的准确程度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该等董事已作出所有合理的查询,确认据彼等所知本公告表达的意见(董事所发表的意见除外)是经过
适当及审慎的考虑后才达致的,并且确认本公告没有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足以令本公告的任何声明具误导成分。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七名执行董事组成,分别为胡应湘爵士(主席)、何炳章先生(副主席)、胡文新先生(执行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郭展礼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杨鉴贤先生、王永霖先生及梁国基博士工程师;三名非执行董事,分别为胡爵士夫人郭秀萍女士、李嘉士先生及胡文佳先生;以及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陆励荃女士、陈祖恒先生、严震铭博士、中村亚人先生及叶毓强先生组成。
董事共同及个别地就本公告内资料(有关要约人、要约人集团及要约人一致行动方的任何资料除外)的准确程度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该等董事已作出所有合理的查询,确认据彼等所知本公告表达的意见(要约人、要约人集团及要约人一致行动方所发表的意见除外)是经过适当及审慎的考虑后才达致的,并且确认本公告没有遗漏任何其他事实(有关要约人、要约人集团及要约人一致行动方的事实除外),足以令本公告的任何声明具误导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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