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创新资本)、国海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投资)两家全资子公司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良时期货)两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零售财富业务、信用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证券自营业务、金融市场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研究咨询业务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会计管理、结算托管管理、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合同及印章管理、信息技术管理、互联网金融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信息传递与沟通、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内部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零售财富业务、信用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自营业务、金融市场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研究咨询业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主要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成立评价工作组、组织自评和实施抽查测评、汇总评价结果、认定缺陷、编制评价报告。
评价过程中,评价工作组结合监管部门检查、内部合规检查、风险监测、各单位自查及日常稽核审计,综合运用制度审阅、实地查验、穿行测试、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会、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明确权责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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