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持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毕马威华振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90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7 万元。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前,已履行招标程序,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毕马威
华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团队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毕马威华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选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招标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 9 月 2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阮数奇先生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上述招标项目的评标。
(二)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毕马威华振的相关资料,对毕马威华振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逐级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2026 年 1 月 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召开第一次年审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团队安排、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2026 年 3 月 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召开第二次年审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初步审计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五)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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