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风险管理,健全资产负债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总体目标
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管理体系,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建立完善的资产负债管控机制,推动资产负债总量上平衡,结构上匹配,质量上优化,将资产负债管控与公司战略规划、投资决策、融资决策有机结合,达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最佳组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健经营。强化风险意识和稳健经营理念,合理管控负债规模和杠杆水平,保持资产与负债的期限、数量、结构对称,加强资金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二)坚持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负债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自我约束。建立流动性风险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根据国
家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经济周期波动等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债务风险管控目标,实现资产负债的动态平衡。
(四)坚持提质增效。积极主动作为,结合业务特点,通过资产负债合理有效配置,努力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 资产负债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设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确保资产负债管理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公司经营管理层全体成员为委员会常任委员,其他委员由董事长办公会决定。
第六条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建立健全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长效机制;
(二)审议公司年度资产负债管理报告;
(三)审议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相关的工作计划;
(四)审议公司权益类融资相关事项;
(五)审议公司流动性应急预案;
(六)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承诺等事项;
(七)审议公司其他重要的资产负债管理相关事项。
第七条 财务管理部为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秘书部门。
第八条 财务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公司负债总体规模和结构管理,负责公司相关融资工作和到期债务偿还;
(二)负责公司自有资金管理,合理调控短期流动资金及布局长
期稳定资金;
(三)负责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防范,负责流动性相关指标的监测、压力测试、应急预案及演练;
(四)负责拟订公司债务融资、自有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
(五)负责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协调、会议材料的发送、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起草、会议资料的保管等。
第九条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在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体系下统筹管理公司权益融资工作,拟订权益融资的融资方案并牵头落实。
第十条 风险管理一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督导业务部门落实风险管理职责,做好公司业务部门相关风险监控工作。
第十一条 法律合规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资产负债管理制度进行合规审核、组织开展相关制度建设;
(二)负责为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提供合规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 各业务部门(如涉及负债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根据经济形势和业务发展规划合理筹划资产负债结构、期限和规模,提高资产质量;
(二)负责自身业务杠杆负债管理和监控,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部门业务杠杆融资类负债规模、结构、期限错配的管理;
(三)负责本部门流动性安排以及到期债务还本付息;
(四)负责跟踪市场动态,关注自身业务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工
具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第十三条 各子公司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自身资产负债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做好流动性管理和流动性风险防范。
第三章 资产负债管理
第一节 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资产管理目标为:保持资产的适度流动性,控制资产风险,通过资产结构优化和资产质量提升提高资产收益率,促进资产达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最优组合。
第十五条 公司结合战略规划、经营策略和风险偏好配置业务资金规模;各业务部门和子公司应加强投资管理,以投资价值分析和风险防控为重点,做好业务融资、投资、管理等风险管理。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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