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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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6.募集资金用途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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