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关于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3048 号
目 录
关于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1-3
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关于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3048 号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发展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权益变动表
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
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3111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母公司 2024 年度净亏损 4,432.65 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
资产 54,728.92 万元,净资产为-17,419.21 万元。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西藏
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中院”或“法院”)送达的《决定
书》,经债权人申请,拉萨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
收到拉萨中院决定书(2023)藏 01 破申 4 号,决定对西藏发展预重整延期 1 个
月,即自 2025 年 4 月 26 日延长至 2025 年 5 月 25 日。截至目前,公司仍在
继续依法配合拉萨中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的相关工作,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2)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西藏发展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理由和依据
(1)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我们在对西藏发展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 8 号——重要性及评价错报》,因西藏发展近几年利润波动较大,选取收入额的 0.5%(2,107,335.54 元)计算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2)出具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西藏发展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就审计报告中就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鉴于相关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也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等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内容对西藏发展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三、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西藏发展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并由本所出具了与持续
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213197 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