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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00:10:52 股吧网页版
ST西发:关于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13047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关于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3047 号

目 录

关于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
项说明审核报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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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3047 号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发展)2024 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3111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西藏发展编制的《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西藏发展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依据。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上述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并依据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公司于2024年12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中涉及的具体事项经公司核查,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编报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17 年度、2018 年半年度及 2018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

1. 2017 年,虚构拉萨啤酒与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纸箱采购合作协议》,
导致 ST 西发 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虚增预付账款 1,800 万,其他
应收款 2,100 万元的性质与真实情况不符,存在虚假记载。

2.西藏发展 2018 年年度报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虚减其他应付款 6,243.70 万
元,虚增其他应收款 3,256.30 万元,虚增投资收益 9,500 万元,合并资产负债表虚减其他应收款和少数股东权益 9,500 万元,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与真实情况不符,存在虚假记载。

3.西藏发展分别于 2017 年 8 月向吴某蓉借款 2,980 万,2018 年 2 月向四川汶
锦贸易有限公司借款 1.5 亿元,2018 年 4 月和天易隆兴、王承波作为共同借款人
向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借款 2,800 万元。2018 年 5 月向浙江阿拉丁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借款 8,000 万元。2018 年 1 月和 6 月,向四川永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江
西喜成贸易有限公司开具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合计 3,700 万元。上述事项未按规定记账,导致西藏发展 2017 年年度报告分别少计其他应收款和
其他应付款 2,872.24 万元;2018 年中期报告少计其他应收款 29,330.00 万元,少计
财务费用 1,110.00 万元,少计营业外支出和预计负债 2,842.93 万元,少计其他应付款 26,740.00 万元,少计应付票据 3,700.00 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对上述所涉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前
期会计差错,对 2017 年年度、2018 年半年度及 2018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

整,不影响后续年度财务报表。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追溯调整了 2017 年至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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