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3111号
目录
审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86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3111号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发展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西藏发展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西藏发展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母公司 2024年度净亏损 4,432.65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
资产 54,728.92 万元,净资产为-17,419.21 万元。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西藏
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中院”或“法院”)送达的《决
定书》,经债权人申请,拉萨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5 年 4 月 22 日公
司收到拉萨中院决定书(2023)藏 01 破申 4 号,决定对西藏发展预重整延期 1
个月,即自 2025 年 4 月 26 日延长至 2025 年 5月 25 日。截至目前,公司仍在继
续依法配合拉萨中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的相关工作,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2)表明存在可能导
致对西藏发展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除“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描述的事项外,我们确定收入确认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事项描述
2024 年度,西藏发展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为 42,146.71 万元,主要为拉萨
啤酒销售收入,是西藏发展公司利润表的重要组成部分。西藏发展公司收入确认原则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9 所述,啤酒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产品发出移交给购货方,已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西藏发展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西藏发展公司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恰当;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异常或波动,并核查波动原因;
(4)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发生额和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评价西藏发展公司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对主要客户对外销售的部分销售单据、出库单及发票进行了穿透核查;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实施截止性测试,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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