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关于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说明
久安专审字[2026]第 00048 号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 18 号创维半导体设计
大厦西座 10 层 1001-1005
邮编: 518057
电话:(0755)26996149
传真:(0755)26996149
网址:www.jiuancpa.com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一、专项说明 1-2
二、汇总表
原控股股东、时任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 3-4
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HENZHEN JIUAN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说明
久安专审字[2026]第 00048 号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发展”)管理层编制的《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时任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编制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是西藏发展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西藏发展管理层编制的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9 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 18 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西座 10 层 1001-1005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996149 传真:(0755)26996149 网址:www.jiuancpa.com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