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2025年年度报告
2025 Annual Report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1
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廖川(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静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罗希 董事长 董事长罗希先生因被留置未出席会议 无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披露了《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
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公司副董事长廖川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相关职责。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收到拉萨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
藏 01 破申 4 号],拉萨中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重整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公司被法
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在本报告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
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阅读,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
息披露》中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620,488,078.31 元。鉴于公司合
并报表及母公司 2025 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均为负,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28
第五节 重要事项......4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0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66
第八节 财务报告......6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 2025 年度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原件。
三、载有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 2025 年度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原件。
四、载有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 2025 年度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五、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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