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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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卫星控股有限公司*
(在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35)
公告
盈利警告
本公告为亚洲卫星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提供最新资料,基於本公司现时预期及本公司对目前现有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最近期未经审核财务资料之初步评估,董事局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溢利将低於二零一六年同期约 28%。预料溢利下跌主要归因於下列因素:
(i) 如本公司二零一六年中期报告所述,二零一六年上半年录得共约41,000,000港元
的一次性税项拨备回拨,而於二零一七年同期则并无录得任何有关类似金额;(ii) 因较少利息金额获资本化并列入为合资格资产成本,故财务开支净额增加约 11,000,000 港元;及
(iii) 汇兑亏损增加16,000,000港元,乃由於结付印度税项所产生的汇兑亏损6,000,000
港元及主要为须重估本集团的美元银行借贷而增加之净汇兑亏损10,000,000港元
所致。
倘自本公司二零一六年上半年溢利撇除上文(i)段所述的一次性税项拨备回拨,董事局预期,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溢利将低於二零一六年同期约14%。
由於本公司仍正在落实其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局参照现有资料及本集团就尚未经核数师审阅之管理账目而作出之初步评估。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业绩进一步详情将於本公司中期业绩公告中披露,有关公告预期於二零一七年八月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局命
公司秘书
杨小清
香港,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局成员包括十一名董事。执行董事为乔恩柱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居伟民先生(主席)、唐子明先生(副主席)、罗宁先生、翟克信先生、JuliusM.GENACHOWSKI先生及殷尚龙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范翎斯先生、李开贤先生、雷纳德先生及王虹虹女士。替任董事为庄志阳先生(罗宁先生之替任董事)。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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