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4 19:17:25 股吧网页版
漳州发展: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5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强化媒体信息排查、归集、保密,改善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加强媒体信息排查 落实维稳责任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以及网络(包括股吧、QQ群、微信群)、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等,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

第二章 敏感信息报告范围

第三条 公司对涉及本公司的重大报道或传闻,如经营业绩、并购重组、签订或解除重大合同等事项将通过内部信息自查,向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进行核实。在核实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须及时作出正面回应,主动依法披露相关事项或予以澄清,消除市场的不良影响,确保全体股东能够公平地知悉公司的重大信息。

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管理人员等内部信息知情人为报告义务人,应当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排查,主要排查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4.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赠与或受赠资产;

8.债权或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协议;

10.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11.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13.销售产品、商品;

14.提供或接受劳务;

15.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16.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17.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二)常规交易事项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
类资产的,应包含在内);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4.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赠与或受赠资产;

8.债权或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协议;

10.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11.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三)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件

1.生产经营情况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和方式、政策或法律、法规、规章发生重大变化等);
2.订立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经营合同;

3.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者发生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4.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事故对生产经营或环境保护产生严重后果,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事项;

5.在某一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或科研项目投入生产后,使生产经营产生巨大变化的事项;

6.公司净利润或主要经营产品利润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

7.其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突发事件

1.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被法院依法
撤销;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中出现重大变化;

3.预计本期可能存在需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形或预计本期利润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有较大差异的;

4.出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共传媒传播的信息;

5.公司的控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股权转让、质押、冻结、拍卖等事件;

6.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五)重大风险事项

1.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2. 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