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8
公告编号:2018-024
证券代码:872615 证券简称:华星科创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南华星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日常运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新野支行”)申请贷款2500万元人民币,具体贷款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该笔贷款由公司股东新野县华融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兰书焕、郭飒为其向授信银行质押84,000,000股股份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议案,关联董事郭书德、郭峰先生回避此议案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以上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新野县华融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新野县城中兴路北段西侧
注册地址:新野县人民路北段东侧
公告编号:2018-02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实际控制人:罗克典
注册资本:4200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资产管理咨询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2.自然人
姓名:兰书焕
住所:河南省新野县城关镇开发区路58号
3.自然人
姓名:郭飒
住所:河南省新野县汉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路
(二)关联关系
新野县华融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100.00万股,持股比例6.80%,其合伙人均系公司员工,执行事务合伙人罗克典先生系公司董事会秘书。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郭书德、兰书焕夫妻及其子女郭峰、郭岩和郭飒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公司经营决策中采取一致行动,在股东大会决议时按各方商定的一致意见进行投票表决。股东郭书德和兰书焕夫妻及其子女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实际控制公司93.20%的股份,且在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决策中拥有实质重大影响力,因此,股东郭书德和兰书焕夫妻及其子女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兰书焕女士和郭飒女士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的事项为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关联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新野支行”)
公告编号:2018-024
申请贷款2500万元人民币,具体贷款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该笔贷款由公司股东新野县华融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兰书焕、郭飒为其向授信银行质押84,000,000股股份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将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华星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河南华星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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