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我们作为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黄国良先生、杨志军先生、马珺女士以及非独立董事周世俊先生、吕静伟先生,5 名委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并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黄国良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 1/2,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
员均出席会议,切实履行了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等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报审计
治理层沟通报告(执行阶段)》。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审议通过《2024 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完成阶段)》《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2024 年度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关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 年度风险与合规管理工作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上半年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五)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审议通过《2025 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计划(预审)阶段》。
三、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包括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收购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经审议,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预计和披露,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且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在报告期内,未出现损害股东权益的现象,也未发生导致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切实保障了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年度、半年度及季度财务报告,并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实施监督。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也不存在重大的错报漏报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情况;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亦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进度以及审计重点关注事项,与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同时,委员会对现场审计过程实施监管,及时掌握审计进度,以确保能在约定时间内高质高效地完成审计任务。此外,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审计工作开展了监督与评
价,充分评估并认可了信永中和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项目工作组在审计期间秉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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