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马珺
本人马珺,作为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马珺,女,汉族,1980 年 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仪
器仪表学会传感器分会理事,山西仪器仪表学会理事,民盟山西省委会数字经济委员会委员,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副教授。2024 年 5 月 28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山西高速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山西高速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山西高速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山西高速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复核,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
及列席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出席方式 应出席 亲自出席 投票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现场出席 6 6 全部同意 2 2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出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事项
1.2024 年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完
成阶段);
2.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
告;
2025 年 4 独立董事 2025 年 6.2024 年度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
月 11 日 第 1 次专门会议 的报告;
7.关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8.2024 年度风险与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9.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11.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 年 12 独立董事 2025 年 关于收购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月 23 日 第 1 次专门会议 司 1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 6 次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4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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