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13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76 万元(含税)。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2025 年度审计酬金为人民币 76 万元(含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76 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130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合伙人(股东)244 人,注册会计师 1,36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61 人。
致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82 亿元。2024 年度,致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97 家,收费总额 3.8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9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5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人次、自律监管
措施 12 人次和纪律处分 3 人次,涉及从业人员 81 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等
不影响致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春旭女士,201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4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刘志增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1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孔祥楠女士,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及监督管理措施,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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