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朱建伟,作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的基本情况请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简历。本人自 2020 年 12 月 22 日
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本人还担任公司董事会下属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安排,故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主要讨论了公司业绩、利润分配、修订公司章程、股权
激励计划行权、关联交易等相关议案;报告期内,股东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上述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席情况
姓名 应参加次 亲自出 委托出 应参加次 亲自出 备注
缺席 投票情况 缺席
数 席 席 数 席
朱建伟 6 6 0 0 均为赞成票 2 2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于 2025 年度共召开了四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等进行了认真审阅,本人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数据准确、详实,可以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朱建伟 1
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拟聘审计机构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度本人主持召开了两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第一次会议主要对公司 2025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预案进行了研究,对考核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本人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第二次会议主要审议了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相关议案,经审核,本人同意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认为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 18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 690.69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同意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期权,认为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 35 名激励
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 57.75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共参加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在会议前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核查,
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商标使用费的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发挥重要作用,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是经过公平协商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的,有关交易的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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