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09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在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1 号公司会议室召
开,应到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非董事的副总经理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贺同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主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其中 2025 年度报告、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
2025 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将提交 2025 年度周年股东会审议;
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山东新华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第九节。
9 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9 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确认本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7 日及 2025 年 1 月 2 日刊登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情况进行了确认。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上述交易乃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总额均未超过本公司股东会批准上限。
本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文
件规定,2025 年度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审计机构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张成勇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 8 名,8 票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 票弃
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处置资产、核销负债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处置资产、核销负债的公告》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了相关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处置资产及核销负债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9 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作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76 万元(含税)(2025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酬金为人民币 76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1 万元)。该议案将提交 2025 年度周年股东会审议(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认真审核了致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致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聘任致同作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76万元(含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9 名董事赞成本议案,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按境内要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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