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1 16:51:02 股吧网页版
新华制药: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等相关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2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6-19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等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以下简称“本品”)《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补充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剂型:胶囊剂

规格: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药品分类:处方药

申请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申请

受理号:CYHB2600473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6771

通知书编号:2026B02018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

二、其他相关信息

2023年9月,新华制药与吉林省中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制药”)签订了本品的生产技术及持有人转让合同,合同约定:中晟制药将拟取得的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的制剂生产批件及商业化权益等所有MAH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销售、市场推广等,一次性全部转让给新华制药,新华制药根据合同约定向中晟制药分阶段支付相关转让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6年3月,新华制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的补充申请资料并获得受理,近日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审评结论为:本品持有人转让申请符合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

本品适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24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销售额约为人民币5.79亿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于近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新华制药成为本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有利于丰富本公司制剂产品系列,提高综合竞争力。

因药品销售业务易受到国内医药行业政策变动、招标采购、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