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浩物股份: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5-51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7 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8 月 27 日(星期三)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
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栋 4 单元 9 楼)。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臧晶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0 人,代表股份166,090,0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696%(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163,618,9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9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97 人,代表股份 2,471,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8 人,代表股份2,871,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2,471,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7%。

鉴于董事长刘禄先生因工作安排不能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臧晶先生主持。除董事长刘禄先生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65,745,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3%;反对 3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3%;弃权 2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526,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838%;反对 3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2395%;弃权 2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67%。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 165,752,7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69%;反对 32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8%;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