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10 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6 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1名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不在公司任职,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112,600 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本 次 回购 注 销 完 成后 , 公司 股 份总 数 将由 1,990,552,530 股减 少至
1,990,439,930 股 ,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人 民 币 1,990,552,530 元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1,990,439,930 元,具体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
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8:30-17:00
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10 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联系人:陈 傲
联系电话:010-84427227
电子邮箱:chenao@nfc-china.com
邮政编码:100029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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