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向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向阳,1969 年出生,工学博士,中南大学二级教
授,博士生导师,全球前 2%终身科学影响力科学家,国家产业基础专家委员会委员,低碳有色冶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新能源材料发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南省电池行业协会标准委员会主任委员。历任轻金属及工业电化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南大学有色冶金系系主任;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多门学科的责任教授,学科带头人。现任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教授,非上市公司埃索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在 A 股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未超过 3 家,兼职未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履职独立性。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5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4 次,审议通过 75 项议
案。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 14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2.股东会
2025 年,公司召开股东会 7 次,审议通过 20 项议案,
本人出席股东会 7 次。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法治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
2 项议案;审计委员会召开 8 次会议,审议通过 17 项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8 次会议,审议通过 13 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参加。
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审议通过《有
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 项议案。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保证了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对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共沟通 4
次,就内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核。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审议了内部审计计划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1.定期及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除审阅历次会议材料外,认真研读公司经营分析报告、财务报告、董事会决议事项和董事会授权事项执行情况报告,全面了解公司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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