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27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关于深交所《关于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
深圳交易所公司部:
贵部《关于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
〔2021〕第 13 号、第 31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深圳堂堂会计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我所)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前回复关注函中关注事项的
核查情况及意见。
现回复如下:
鉴于新冠疫情以来,为切实防控疫情,全国主要地区均制定了行程
报备、限制出入、居家(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不同程度的防疫措施,
使得各地区间的人员出入受限,公司部分经办人员交通出行受限,提前
请假返乡,相关资料交接不齐,导致财务资料落实工作未能按审计计划
顺利开展,关注函中所涉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导致我所项
目组取得的资料不完整,函证、走访等程序未执行,已执行的审计程序
无法判断关注函中的所有事项的最终结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我所在公司后期配合下加快推进审计工作并核实后于 3 月 30
日前回复相关关注事项中的审核结论,尽快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配
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注函〔2021〕第 13 号回复如下:
1.根据你公司前期公告,你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6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11 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受到疫情影响的具体期间和程度,销售是否具有季节
性,你公司 12 月销售激增是否与你公司历史情况一致、是否与同行业情
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回复:
经初步了解,公司销售不具有季节性,但受疫情的影响,以及原公
司的领导不作为,本公司前三季度的销售较往年有较大幅度下滑,但第
四季度随着新股东的进入,开始积极寻找出路, 11 月中旬与无锡市凯
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洽谈,并于 12 月完成了销售,故与历史及同
行业情不具有可比性。
(2)说明你公司第四季度各项费用金额及与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
对应费用相比是否有重大变化,如是,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根据账面记录,公司 2020 年四个季度各项费用的未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一季度发生额 二季度发生额 三季度发生额 四季度发生额 合计
销售费用 18 17 15 10 60
管理费用 555 595 655 501 2,306
研发费用 671 501 492 414 2,078
财务费用 50 125 166 37 378
总计 1,294 1,238 1,328 962 4,822
第四季度费用减少幅度较大,减少是否合理目前无法判断,需经一
步审计后确定。
(3)说明报告期逾期贷款利息支出的具体金额,2019 年逾期贷款利
息支出的具体金额,该支出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
回复:
经初步了解,公司 2020 年度利息相关支出约为 599 万元,2019 年
利息相关支出约为 4,888 万元,该项支出 2020 年利息支出大幅下降的原
因为金色木棉及和合资产的债务豁免造成。
(4)说明你公司相关费用确认、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以前计
提减值当期转回的情形,如是,说明具体情况及其理由。
回复:
经初步了解,公司的相关费用及减值计提还在核查之中,目前还没
有以前提减当期转回的情形,是否需要调整,因未取得详细资料故无法
判断是否合理,最终以我所的审计结果为准。
2. 《业绩预告》披露你公司 12 月份实现产品销售收入 7,735.00 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 2020 年 12 月客户沈阳天眼智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玻璃钢造船厂有限公司、无锡事凯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的成立
日期、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与你公司、你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你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大股东及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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