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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5-09 16:03:06 股吧网页版
*ST斯太: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10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ST斯太 公告编号:2021-35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1.1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6 日起暂停上市。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公司 2014-2016 年连续三年净利润实际为负,根据公司披露的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2017 年-2019 年净利润均为负,导致公司 2015 年至 2019
年连续五年净利润为负,由于公司连续四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止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
报告,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4.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上市的具体措施

2020年,公司克服疫情影响,加大研发成果转化及军工产品生产力度,丰富产品结构,加速客户导入,努力恢复生产经营;积极拓展市场,向无锡市凯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了发动机及配件,12月份实现产品销售收入7,735.00万元;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各项费用支出较上年减少;通过多种途径努力筹集资金,保持公司资金链安全,争取恢复公司的盈利能力;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改善内部控制不足,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争取股票恢复上市,具体措施如下:

1、努力恢复生产经营:公司积极与武进管委会协商解决拖欠的厂房房租、
水电费及物管费用等,争取恢复生产经营。

2、积极解决债务问题,推进债务重整事项:鉴于目前公司银行借款大部分逾期、公司面临重大债务风险的情况,公司继续与债权人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化解公司债务风险。

3、2020 年 11 月 29 日,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国兴昌贸易有限公司
与上海宝力企业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双方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
签署了《表决委托协议》,详见 12 月 1 号公告的“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为:2020-110)。
4、积极应对公司诉讼: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
院民事判决书》【(2018)苏民初 12 号】,判决公司返还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
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亿元,案件受理费 1,041,800 元,诉讼保全费 5000 元,
由公司负担。本判决为一审判决,并非终审判决,公司已提起上诉。

5、2021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1]13号),根据其认定的事实,由于公司任意连续四个会计年度利润为负值,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事先告知书》 公司部函〔2021〕第153号。公司已于5月6日提交听证申请,目前尚未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举行听证的通知。

6、因公司前期管理团队更换频繁、新的管理团队进驻公司时间较短,公司无法提供更多资料供会计师审计,公司对审计机构基于未决事项做出的结论及审计意见存在疑义,基于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要求,公司未披露2020年年报及2021年一季度报告,公司后期将根据事实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新的管理团队进驻公司后,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梳理了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落实授权、审批和执行的职责分离机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及印章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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