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金亚科技、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投资者 周旭辉、立 2014 年报 尚余 500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信 万元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
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
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保千里、东 2015 年重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投资者 北证券、银 组、2015 1,096 万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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