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述职报告
吴粒
本人作为本钢板材(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参加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的 7 次董事会会议全部出席,无委托出
席或缺席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其中: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次数 其中:现场 其中:通讯
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会议方式
吴粒 7 7 0 0 4 3
1.审计委员会会议: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议题涵盖年度审计计划、财务决算与预算、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发表独立意见。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二、 对公司经营调查情况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
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进程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做到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5 年度累计现场考察和履职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及公平性进行有效的 监督和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2.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做好独立董事日常工作,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了解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及评价情况,以期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保障。
3.积极学习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026 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积极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吴粒
2026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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