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内控与风险主管部门组织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负责本公司及下属单位内控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拟定实施方案、推进工作开展、现场督促指导、形成评价结果。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1.内部控制评价所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内部控制工作组根据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及问题导向性原则确定纳入年度评价范围内的单位和业务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
位包括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直属机构、生产单位及全资子公司。纳 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 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事项
(1)公司层面:公司治理、重大投资管控、组织架构设置及调 整、人力资源政策、产权管理、重大风险防控管理等。
(2)业务活动层面:全面覆盖公司业务活动的各个方面,测试 内容包括科研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招标采购管理、财务资金管 理、审计管理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 定标准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在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过程 中出现的,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产生直接影响的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缺陷 认定标准
维度 等级
定性标准 定量标准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1.影响利润总额≥ 1.0
财 务 重大 3.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 亿元
报告 缺陷 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2.影响资产总额≥40 亿
4.企业审计风险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 元
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出现会计政策、会计核算、财务报告方面 1.0.2 亿元≤影响利润
重要 的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 总额<1.0 亿元
缺陷 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的内部控 2.25 亿元≤影响资产总
制缺陷 额<40 亿元
1.影响利润总额<0.2 亿
一般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财务报 元
缺陷 告内控缺陷 2.影响资产总额<25 亿
元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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