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钢板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本钢板材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8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8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40,800,000.00 元(其中进项税人民币2,309,433.96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759,200,0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20年 7 月 6 日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49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574,441 万元,其
中:募投项目“炼钢厂 8 号铸机工程项目”“炼铁厂 5 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项目”“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CCPP 发电工程项目”“炼钢厂 4 号-6 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87,017.6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目前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 募投项目进度
额
1 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项目 101,620.00 已投入 141 万元
2 炼钢厂 8 号铸机工程项目 33,500.00 已完成
3 炼铁厂 5 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项目 96,000.00 已完成
4 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141,600.00 已完成
5 CCPP 发电工程项目 83,300.00 已完成
6 炼钢厂 4 号-6 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 19,900.00 已完成
7 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00 已完成
合计 675,920.00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序号 拟投入募集 剩余募集资 拟投入募集资
募投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金金额 募投项目名称 金金额
高牌号高磁感无
1 取向硅钢工程项 101,620.00 101,479.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1,479.00
目
合计 101,620.00 101,479.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