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7
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8日9:3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狄凯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不分配的议案》议案
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公司决定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18年度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借款议案》议案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梁宝明无偿为公司提供借款389,840.00元用于子公司采购电动汽车本次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确认。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议案
详见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的《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十)审议《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议案
详见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的《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十一)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子公司北京和源天利科技有限公司向办公场所房屋所有权人梁宝川租赁办公场所,根据房屋租赁合同预计2019年将发生200,000元租赁费用,梁宝川为董事长沈若冰之配偶、梁宝明之弟。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保持正常、稳定的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浙江和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13,971,973.70元,未弥补亏损13,971,973.70元,公司实收股本10,810,811.00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还应出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企业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凌云路199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凌云路199号联
系电话:0574-8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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