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西飞 公告编号:2025-030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一)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
容 为 : 以 未 来 实 施 权 益 分 配 方 案 时 股 权 登 记 日 的 总 股 本
2,781,740,0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20 元
(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333,808,808.5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出现股权激励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二)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完成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591,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2,781,740,071 股减少至 2,781,149,071股,因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以扣除公司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份数量 591,000 股后的 2,781,149,071 股为基数,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总计分配 333,737,888.52 元。
(三)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2,781,149,0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 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三)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89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8*****437 西安飞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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