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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8:35:03 股吧网页版
中航西飞: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增强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实行稳定、持续、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
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分配股利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累计盈利且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进行现金分红:

(1)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正值且可以实际派发;

(2)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为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已确定的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或更新、扩建项目、收购资产等所需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
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 3 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公司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的间隔期

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
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形式和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公司审计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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