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西飞 公告编号:2026-024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
始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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