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5-05-21
证券代码:000769 股票简称:*ST大菲 公告编号:2005-015
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年报独立董事意见
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
的理由是:
如会计报表附注11(4)所述,贵公司根据经理办公会决议对公司资产计提巨额减值
准备303,528,810.62元。对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贵公司所作的计
提巨额减值准备的合理性无法判断。此外,由于公司无力支付函证费,公司的银行存款、
贷款户及债权债务均无法函证。
如会计报表附注12所述,截止2004年12月31日,贵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已连续
三年亏损,公司及其所属的子公司经营业务已全面停顿;营运资金出现负数;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大股东沈阳菲菲集团在资产重组时置入贵公司的三宗土地,
由于没有办理相关产权手续被中国证监会处罚而形成的巨额欠款现已无力归还。截止审
计报告日,贵公司表示正在积极采取包括资产置换在内的多项改善措施。但由于这些改
善措施正处于实施初期,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其能否使贵公司的
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改善,因此无法评价贵公司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的合理性。
针对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又向公司高管及有关成员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
经向有关人员质询,从2005年4月28日董事会至今,上述情况并未取得任何进展。我们认
为,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止
200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合并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对2004年年度报告仍然无法表
示意见。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签字:赵凤丽、郑海英、石双良
二OO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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