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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5 20:26:21 股吧网页版
广发证券:《广发证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2026 年 6 月

(已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履职考核......2
第三章 薪酬管理......3
第四章 附则......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完善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保障公司董事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其中,非执行董事中包括独立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贯彻合规稳健经营理念;

(二)促进实现功能发挥;

(三)突出文化引领。

第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力和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服务。公司董事会可就本制度的调整、优化提出方案,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履职考核

第五条 公司董事应当勤勉尽责,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
行职责。对公司董事的考核包括出席法定会议情况、在法定会议上的发言情况、是否受到监管部门处分以及是否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方面。
第六条 执行董事、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三章 薪酬管理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应与下列因素相适应: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及其变动幅度;

(二)消费物价指数;

(三)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

(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 根据董事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其薪酬构成如下:

(一)公司非执行董事:薪酬为年度津贴,按月平均发放,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执行董事、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补贴和福利、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具体适用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适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人员,并需依照《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任董事而应获的薪酬计算至离任当月(含)为止。

第十条 法律、法规规定董事的薪酬应延期发放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董事会有权以决议形式决定减少、暂停或止付追索相关董事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的经济或声誉损失,个人负有重要责任的;

(四)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或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五)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做出有关决议时,当事的董事本人须回避表决。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公司执行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的追索扣回适用在职、内退、离职和退休的责任人员,相关责任人员应当配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的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相关条款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的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的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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