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七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路 111 号)
2025 年 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事项提示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818 号”文获批可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 300 亿元(含)的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期债券简称为“25 广发 D9”,债券代码为“524389”。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不超过 5,000 万张(含),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 50 亿元(含)。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
1。发行人 2025 年 3 月末的合并净资产为 1,557.05 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5.92%,
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6.6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归母净利润为
81.81 亿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79.29 亿元、69.78 亿元和 96.37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
的 1 倍,符合《证券法》(2019 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但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上市交易,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因此投资者应清楚所面临的潜在风险,即投资者可能无法立即出售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或即使投资者以某一价格出售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投资者也可能无法获得与发达二级市场上类似投资收益水平相当的收益。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期限为 192 天。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1.20%-2.2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
(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场所为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
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 日(T-1 日)1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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