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黎文靖
2025年,本人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发证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公正、认真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在会计、金融等领域拥有专业资历及相应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广发证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本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黎文靖先生,自2020年6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黎文靖先生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院长。黎文靖先生曾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会计学系副主任、主任,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迅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黎文靖先生自中山大学取得学士学位及博士学位。
(二)独立性情况
2025年,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2025年,本人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广发证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相关
会议,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对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
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2025年,本人独立客观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出
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2025年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黎文靖 6 1 5 0 0 8/8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会议召开1次,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4次,第十一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召开1次。本人均出席了上述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
员的责任和义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2025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本人出席了上述专门
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治理的责任和义务,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参与董事会
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
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本人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
发挥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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