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30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年薪管理办法
(经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董事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权,进
一步激励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科技”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完成公司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中核科技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董事包含内部董事(含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成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在公司担任党政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兼任党政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所任岗位考核结果核定,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 坚持规划引领和改革创新并重。以推动公司战略规划
落实为导向,强化战略到执行的刚性引导;以公司利益最优为目标,
鼓励各单位主动变革、加强协同,增强公司的核心功能,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按照各单位竞争类型设置差
异化激励规则,激励各单位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做出超额贡献、并根据目标和任务推进情况,及时兑现奖励和惩处,确保激励效果最大化。
(三) 坚持全级贯通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建立上下贯通、要
求统一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薪管理机制,按照权利对等要求夯实各单位推动落实的主体责任,实现“管得好”与“放得活”相互促进。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中核科技股东会
(一) 负责审定公司董事与高管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二) 负责审定公司内部董事考核结果;
(三) 负责审定公司内部董事年薪方案;
(四) 负责审定公司内部董事薪酬管理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五) 负责审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
第五条 中核科技董事会
(一) 负责审议公司董事与高管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二) 负责审议公司内部董事考核结果;
(三) 负责审定公司高管成员考核结果;
(四) 负责审议公司内部董事年薪方案;
(五) 负责审定公司高管成员年薪方案;
(六) 负责审议公司内部董事薪酬管理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七) 负责审定公司高管成员薪酬管理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八) 负责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
第六条 中核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一) 负责审核公司董事与高管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二) 负责审核公司内部董事与高管成员考核结果;
(三) 依据考核结果、薪酬分配政策和管理办法,审核董事
长和总经理提出的其他高管成员薪酬分配建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总经理的薪酬兑现建议;
(四) 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
绩效薪酬的止付追索程序;
(五) 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
(一)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与高管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二) 负责编制公司内部董事与高管成员年度薪酬方案并
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三) 负责兑现公司内部董事与高管成员年度薪酬;
(四) 负责公司内部董事与高管成员薪酬的其他日常管理
事项。
第八条 经营管理部
(一) 负责组织公司高管成员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
任书;
(二) 负责编制高管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并为董事
会考核提供相关材料。
第三章 年薪构成及确定
第九条 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不参与其
他薪酬分配,津贴标准参考同行和属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拟定,经股东会批准后发放。
第十条 外部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
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第十二条 内部董事与高管成员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
中长期激励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不低于 50%。董事长薪酬标准按照其所兼任党政岗位确定;高管成员实施年薪总额制管理,根据其绩效考核情况按相关程序提出方案,核定高管成员的年薪和任期延期绩效年薪,经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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