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咨询”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8号)同意,甘咨询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578,08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999,995.0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950,618.8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1,049,376.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永证验字(2023)第210028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31,655.91 30,100.00
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6,091.34 15,900.00
3 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30,516.12 30,000.00
合计 78,263.37 76,000.00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于2023年11月6日到账,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与“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期均为2年。为确保项目投入的有效性,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秉持审慎投资策略,对募集资金使用较为慎重,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也未投入募集资金,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主要原因是受国内宏观经济放缓、省内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低位运行等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市场环境有所变化,公司工程咨询服务市场业务总量受到一定影响,技术服务价格因市场竞争加剧也出现下滑,市场不确定因素增加,导致公司项目投资建设速度有所放缓。
基于上述原因,为更好的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募投项目带来投资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按照法律规章要求,对募投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与“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决定暂缓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与“综合管理、研发及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根据公司对目前市场环境及未来行业形势的研判,认为上述项目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的投资回报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水平,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及
对全体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公司经研究决定暂缓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后续公司将结合长远发展需求和战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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