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作为甘咨询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情况
本人王金贵,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 年至 2002年攻读重庆大学法学研究生课程。现任甘肃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甘肃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主任,被聘任为甘肃省委、甘肃省政府、甘肃省政协、兰州市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兰州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兼任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自查情况已向董事会提交,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努力
做到亲自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议
6 6 0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并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4 次,实际出席 4 次,审议通过 10 项议案,听取或审阅 9 项报告。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审议通过 2
项议案。对本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发表了明确意见,并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切实履行了委员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公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 4 次,实
际出席 4 次,审议并通过了 10 项议案。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召开的 2023 年年度报告首次和末次沟通会,听取了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关于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包括对审计范围、审计工作人员、审计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前期重大事项等内容的汇报,并就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提出了要求。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
通,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以便支撑本人更好履行独董职责及科学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提示会计师加强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促进公司提升财务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本人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提供支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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