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20:00:02 股吧网页版
甘咨询: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惠全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作为甘咨询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惠全红,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资深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英国国际会计师。曾任中核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兰石重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副所长、甘肃省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协会副会长。本人自 2023 年 12月 22 日起任甘咨询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将自查情况已向董事会提交,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努力
做到亲自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董事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议

6 6 0 0 0 否 1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并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
人应出席 4 次,实际出席 4 次,审议通过 10 项议案,听取或审阅 9 项报
告。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
审议通过 2 项议案。对本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发表了明确意见,并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切实履行了委员责任和义务。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公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 4 次,实
际出席 4 次,审议并通过了 10 项议案。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4.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召开的 2023 年年度报告首次和末次沟通会,听取了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关于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包括对审计范围、审计工作人员、审计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前期重大事项等内容的汇报,并就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提出了要求。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
通,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以便支撑本人更好履行独董职责及科学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提示会计师加强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促进公司提升财务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参加公司实地调研考察活动,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在发表意见时,本人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提供支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通过现场沟通、电话交流、微信等点面结合的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